交通部下文件强制要求货车卡车客车年检上牌装北斗一体机的通知,让货车车主蒙圈了。根据国家交通部2014年5号令的规定,半挂牵引车以及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必须于2015年底以前全部安装符合要求的北斗定位车载终端,并接入交通部认可的“道路货运车辆平台”,否则不予发放或者验审《道路运输证》。
近期,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5号令)是道路运输行业的较新政策,对卫星导航产业而言无疑是一种兴奋剂、催化剂,必将深刻影响产业的整体走向。
5号令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理的信息化进程,相比此前的政策,对各个运营主体责权利的划分更为详细,操作性也更强。与此同时,在部令背景下,在多年实践中,道路运输企业对卫星导航运营商提出了更高、更新、更实用的要求。
一、5号令发布的行业背景
为贯彻落实**23号文精神,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80号)。要实现车辆动态监督系统,必须首先实现车辆运营平台的联网联控。因此,对于产品和平台的标准及标准符合性审查,交通部制定发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等四项标准,并出台《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两项标准的通知》,决定建立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标准符合性审查制度。
目前,交通部已完成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建设,全国所有“两客一危”车辆均按照要求安装了卫星定位装置,31个省份的省级监管平台和千余家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全部接入了该系统,对卫星定位行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很多省份推出了诸多典型应用。比如,黑龙江省的客车在发车之前,一定要通过安全例检,将卫星定位系统纳入经常性督察管理;安徽、甘肃、新疆三省的道路运输企业通过系统平台进行监控参数设置,因时因路合理设定分段限速值和驾驶时间;还有的运输企业管理者通过手机APP连接联网联控平台,就可以知道驾驶员的出车情况、工作表现,并对**速、**载等方面进行打分和排名。
此外,通过联网联控平台可查看接入平台的数量、在线平台数、车辆上线总数、当日车辆上线总数等,也可对各条路网进行实时路况分析,同时实现与物流车辆监管平台进行互联互通。未来,该平台将介入更多延伸领域,比如未来交警执勤人员可利用手持终端通过联网联控平台进行交互处理,完成现场移动执法。
车辆动态监督系统的应用不仅实现营运车辆全天候实时监控,还能有效遏制车辆**速、**范围、不按规定线路、不按规定时间运行、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成为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这些功能的实现绝非人力所能为,是“科技是**生产力”的真实写照。
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期间,交通运输部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入沪车辆进行有针对性的、区别性的管理,既**安全,又**通行顺畅,解决了各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外省车辆无法监管的问题,实现了更立体、更高效的全覆盖安全管理,竖起了联网联控工作的“零公里”标志牌。
2013年4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印发2013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卫星定位系统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动态监管的重要性。文件显示,动态监管已经发挥出显着成效:全国道路客运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12年同期下降19.3%和27.7%;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客运事故明显减少,事故起数与和死亡人数分别比2012年同期下降31.3%和39.1%;全年7个整月、连续107天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大客运事故,没有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均创历史较好水平。